【學生會風波】港大學生會不再提名或委任大學組織學生成員 楊潤雄稱若有需要會協助修訂《香港大學條例》
發布時間: 2021/09/01 13:13
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深切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的動議,學生會之後公開道歉並撤回議案,港大之後宣布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,亦要求學生會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。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,由於港大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,港大學生會將不再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、參與提名或委任大學組織中的學生成員,港大校方現正審視有關安排,以釐定後續的跟進行動,若以後有需要對《香港大學條例》作出修訂,教育局會提供適切的協助。
楊潤雄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,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議案,屬是非不分,須以嚴辭痛斥,強調任何人士及團體,包括大學學生會及其成員,均不可以言論自由或學術自由作為藉口,罔顧客觀事實,掩飾或美化暴力言論及行為,誤導其他人認同,甚至參與其中。他引述港大指,學生會是根據《社團條例》(第151章)註冊的獨立社團,非港大管治架構的一部分,在《香港大學條例》(第1053章)中,只提及港大學生會委任紀律委員會中學生委員的角色。由於港大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,港大學生會將不再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,或參與提名委任大學組織中的學生成員。
楊潤雄又表示,政府一向尊重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,同時亦要求院校確保良好管治並向公眾問責,運作亦須符合法例要求及學生和社會整體的利益。他指出教育局多次強調,大學並非法外之地,不過風險管理、學生紀律和學生事務屬院校自主範疇,教育局會與各大學保持聯繫,以確保它們的運作持續符合社會整體利益。
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7月7日的會議上,以30票贊成,0票反對,2票棄權,通過深切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的動議,學生會之後公開道歉並撤回議案,幹事會及部分評議會成員請辭,港大之後宣布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,亦要求學生會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。港大校務委員會其後決定,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學生,均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,直至另行通告為止。曾參與會議的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及學生會代表等共4人涉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被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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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黃悅晴